深圳宝安怎么领养狗?
个人领养犬只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;
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;
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;
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。
个人申请养犬应当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,填写养犬登记表,提交书面保证书、犬只照片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街道办事处经审核符合养犬条件的,应当予以批准。
为保护居民的人身健康和市容环境卫生,限制饲养的区域为:福永、沙井、松岗、燕罗、新桥、新安、西乡、航城等8个街道。
个人在限制养犬区域养犬的,每户只准养一只;禁止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,导盲犬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