宠物能送宠物店或者送人吗?
不能! 首先,动物是活物,它有感觉,有思想(虽然思想可能并不复杂)。它也有自己的家人和朋友,把一个和自己一起生活了多年的宠物突然送到另一个人那里,就像把人随便丢到一个新环境一样,对于它来说非常痛苦和难以接受。有些小动物甚至会因此抑郁、饮食不佳、生病等。
其次,很多养宠物的家庭都拥有多个成员,如果允许宠物随意转手送人,那势必会伤害到家庭成员的感情,尤其是那些由自己一手带大的狗狗或猫咪。它们对主人的感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浅显,而是深刻而长久的。你把它从小带到大,你们相处了无数个日日夜夜,有了彼此深深的羁绊。
最后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没有哪个宠物医院愿意接收一个有主人的病人。如果宠物生病了,你想带它去就诊,医生只会给你治疗,但绝对不会给这个已经病了的宠物做检查的。因为一旦确诊有病,医院的职责就是通知你的监护人(即你买宠物时留下的联系方式)来带宠物就医。
当然,如果你执意要送走或丢掉你养了多年的宠物,那就是你的权利,别人也管不着。只是这样的“狠心”,真的值得吗? 我的小猫被我妈妈带回老家后,由于不适应新的环境和亲人的冷落,不久就去世了……而我的小狗总是对我十分戒备,我站在离它很远的地方就能感觉到它的紧张和害怕。我想接近它的时候,它会赶紧跑开;当我靠近它,想抚摸它时,它会低呜着警告,若我继续往前,它就会用爪子轻轻地去踩我……但我们依然是最好的朋友。
未经他人允许擅自将宠物送宠物店或者送人,存在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甚至被刑法处罚的风险。
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用他人信息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宠物登记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所以,不要擅自将宠物去宠物店寄养或者送给别人,一定要经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如果想将宠物寄养在宠物店(宠物医院)或者送给别人,建议先签订寄养协议或者赠送协议。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寄养人(送养人)信息;宠物照片、名字、性别、年龄、体长、体重、毛色、健康情况等信息;接收宠物的宠物店(宠物医院)信息及人员信息;寄养(赠送)时间段;宠物饲料等物品明细。如果有宠物疫苗接种、驱虫、绝育等健康档案,一并附在协议后面。对于寄养,可约定寄养费用、支付时间等。对宠物在交接时的健康状态、宠物在寄养过程中的处置、出现生病、死亡等情况如何处理等可作出约定。协议各方在协议上签字捺指印后,一式两份,各方各1份。
另外,对于宠物寄养、宠物交易等服务行为,建议通过营业场所以及营业时间等“开门”方式进行,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。对于私下寄养、交易等“闭门”行为存在风险。
如果宠物去宠物店寄养,在正常营业日和正常营业时间内,可直接去宠物店索要宠物,如宠物店拒不交还,可到工商、公安等部门反映并要求处理,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。如果去宠物店索要宠物是在非正常营业日和非正常营业时间内,建议电话通知宠物店,以便协商解决。
如果将宠物赠送给他人的,除到其住处索要宠物外,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