宠物死亡如何赔偿?

谭铭晞谭铭晞最佳答案最佳答案

你好,首先感谢你关心我。 但很遗憾,不能按照侵权法来要求赔偿。 侵权法的适用范围是自然人或者法人,而宠物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客体之一;但宠物狗作为饲养动物不属人格权的保护范围。 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二十二条:“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,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,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”。 第二十三条:“因下列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,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向行为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:(一)以侮辱、诽谤、贬损名誉等方式侵害死者遗体、葬品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;(二)违法实施遗体安葬、骨灰处置等行为造成受害者及其亲属精神伤害的”。

所以你可以参考以上两条法规,判断对方是否应当承担精神抚慰金。 但是,根据你的表述,你主张的精神损失可能并不能得到支持。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三条: “自然人死亡后,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,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:

(一)非法利用、损害遗体、遗骨,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、遗骨的;

(二)非法焚烧、遗弃病残人员尸体,或者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的行为,情节严重,致使受害人近亲属精神上受到严重折磨的”

由上述条款可知,法律规定的侵害死者的精神救济途径,只考虑了以下情形:

1. 侵害人实施了违法行为;

2. 这些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家属精神上的损害。

3. 这种精神损害是由侵害死者造成的;

4. 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 如果A无端殴打B,致B昏迷,随后,A将B的昏迷照片通过微博发布,引起大量网民围观和批评,给B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。在这种情况下,A就应当对B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。 而本案中,宠物狗在正常活动过程中突然死亡,并没有证据表明题主受到了精神创伤,而且即使有,也极有可能是由意外事故本身导致的,而不是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的。很难认定被告需要为此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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